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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出台心理危机干预大纲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高教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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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心理状况进行测查,排查出有心理疾病苗头的学生并建立相关档案。调查显示,约有17%的大学生承认自己有中度以上心理困惑。为避免和减少校园突发事件对大学生的危害,市教工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团市委联合出台《北京高校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大纲》,目前大纲已经下发到各高校。
据调查,目前大学校园中约有17%的学子承认自己有中度以上的心理困惑,亟须辅导或咨询。但是,到目前为止,北京仍有16.4%的高校没有建立心理素质教育和咨询专门机构,没有专门办公场所。另外,当前仍有23.6%的高校在心理素质教育工作方面没有经费投入,还有一些学校的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教学体系和心理疾病预防、危机干预机制尚未起步。 人员数量及专业化程度成为制约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整体上看,北京80%的高校心理咨询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其余高校尚无专职人员。从专业水平上看,有相当一部分专兼职人员需要接受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 新生入学要排查心理疾病有苗头者 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干预大纲》的颁布,目的就是为了促使各高校制定相应措施,可以有效地对大学生心理疾病与危机进行干预,避免或减少校园突发事件对大学生的危害。 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关注十二类学生 心理疾病干预对象是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与心理测评中发现以及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根据《干预大纲》,这些学生包括以下十二类。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6.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1.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2.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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