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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19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各方面来指导和规范大学生的言行并给予定量考核,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分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进行,各项满分各为100分。德、智、体的评分在总体系中分别占20%70%10%的比例。

二、测评办法

()测评时间

每学期测评一次,安排在每学期前两周进行,每学年第二学期测评完后,同时计算出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测评结果一式两份,一份交院(系)存档,一份送交学生工作处。

()测评步骤及方式

1、以班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及两名经过选举的同学组成。

2、评分之前,要认真组织学习测评办法,统一思想,完整理解和掌握各测评方法和步骤。

3、测评方法

智育测评的各科成绩由学习委员提供。

体育测评的成绩由学习委员或体育委员提供。

德育测评成绩参照德育实践考评成绩。

4、测评统计

测评统计工作由测评组组长负责,测评结果经辅导员审核后与本人见面。如出现较大分歧,报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直至学生工作处裁决。测评小组成员如有作弊行为,则取消其测评小组成员资格,并扣减其德育分5-10分;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三、测评的计分方法和标准:

()德育测评,具体办法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考评暂行办法》执行。

()智育测评

1、智育测评的指标体系及评分办法

(1)智育测评主要根据每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的考试、考查成绩(体育课除外)进行。

学习成绩测评得分m计算方法如下:

m(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科目n成绩)/科目数n

考查课成绩如用五级计分制,则换算成百分制: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0

(2)自学选修课,一门课程全部学完,成绩合格,可加1分。

2、智育奖励的评定

(1)学生在各类学习竞赛和创造发明、科学研究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按下表所列分值加分。

(2)学术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视级别分别加分,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校级加4分。

3、智育测评成绩计算

智育总分=学习成绩测评得分+自增选修得分+智育奖励分

     项目

级别  分数

各类学习竞赛优胜奖励

创造发明、科学研究奖励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国家级

8

6

4

8

6

4

 

4

3

2

4

3

2

校市级

2

1.5

1

 

 

 

院(系)级

0.5

 

 

 

 

 

()体育测评

1、体育测评的主要依据是学生的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开设体育课的以考试成绩计算,未开设体育课的以达标成绩计算)

2、体育奖罚分的评定

(1)体育比赛奖励分:

     

级 别

省部级

6

5

4

3

2

 

5

4

3

2

1

校 级

3

2.5

2

1.5

1

院(系)级

1

0.5

0.5

 

 

在体育集体比赛项目中,要区分主力队员和非主力队员,非主力队员得分减半。如在运动会中取得多项名次,先取最高奖励分,其余名次按20%折合奖励;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上获奖,则取最高分奖励。

2学生每学期早操旷勤超过10%的或因事、病假缺勤1/3的,该项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的德育考评成绩最高记为79分(每学期出操按70天计算)。

3)体育测评成绩的计算

体育总分=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奖励分-处罚分

四、综合评定

()综合奖罚分

综合奖罚分是每个学期综合评分后,各班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特殊表现,可以视情况给予13分的奖罚分。

()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的评定

1、学期综合测评总分=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综合奖罚分。

2、学年综合测评分=(上学期综合测评总分+下学期综合测评总分)/2

3、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分=各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学年数。

4、对于留()级学生 (休学除外)计算在校学习期间总评成绩时,延长学习的学期综合成绩累计计算。

五、考评的组织及要求

1、考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各班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二周内进行,第三周院(系)考评小组审定。

2、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以院(系)为单位。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教师、学生干部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本院(系)考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及审定工作,辅导员具体负责班级的实施工作。

3、辅导员平时工作中要组织班委和团支部收集、记录有关第一手材料;院(系)各教育和管理部门对学生的操行表现考核情况要及时存档,学期末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做到全面掌握学生情况,使考评做到客观、公正、合理。

4、严格考评程序。学生做好学期自我总结,发挥好团干部作用,辅导员注意把好关;经审定后,辅导员负责填写好《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表》交院(系)保管;学生毕业时将此表加盖院(系)公章后交学生工作处归入本人档案。

六、其它

1、德、智、体测评各项得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2、德、智、体综合测评是衡量学生表现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团干部)等评优的主要依据。

3、在毕业推荐表中,将注明综合测评成绩,择优推荐就业。

4、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平均分不及格者,不得毕业,按结业生处理。

七、本办法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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